一、上海:推进商务楼宇更新提升。
6月10日,上海市委副书记兼市长龚正主持召开了市政府的常务会议。在会上,原则上通过了《关于推进上海市商务楼宇更新提升的实施意见》。同时,会议强调商务楼宇作为展现城市核心功能和现代化发展水平的关键载体,应予以重视。此外,会议提出要注重通过局部带动整体,迅速推进示范性标杆项目的建设。需关注该区域的发展全局,优化交通、公共服务、公共绿地等基础设施,同时,紧密跟踪商业形态、办公模式的发展动向,提高商务楼宇的布局合理性和功能质量。必须根据区域发展的具体需求,引进更多新颖的业态和模式,以更有效地满足商务办公、大众创业创新以及人才成长的各种需求。为了持续优化和稳固市场预期,需强化政策支持,攻克关键难题,并严格执行对楼宇功能调整的管理规范,以此保障楼宇市场的稳定与健康发展。
二、海南:开展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约定提取业务。
6月5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关于推行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相关提取业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缴存人如在外省尚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并且当年提取的公积金总额还未达到该贷款当年应还总额时,可以向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办理跨区域公积金贷款的约定提取手续。
三、年内土储专项债新发破千亿元 将加速地产风险出清。
截至2025年6月10日,本年度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的新发行规模已经达到了1083.48亿元,覆盖了442个项目和24只专项债券。在今年的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中,"土地储备"这一用途所占的比例为7.75%。与此相比,这一比例目前并不算高,预计在接下来的阶段,这一比例有望得到进一步的提升。行业专家指出,加快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的发行步伐,成为地方政府利用专项债券手段增强土地资产流动性、助力房地产市场稳定和回暖的重要举措。
四、事关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海口公开征求意见。

公共租赁住房涵盖了通过新建、配套建设、改造、购置以及长期租赁等多种途径获得的保障性住房资源,这些房源既可以是完整的住宅单元,也可以是宿舍式的住宿设施,其中以每套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的小户型住宅为主。按照政府统一管理的规定,这类公共租赁住房原则上仅提供出租服务,不进行销售。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人员必须符合有关户籍、收入、住房困境以及资产价值等方面的要求。具体来说,户籍条件包括五种不同情况,申请人只需满足其中之一即可提出申请,这些情况既包括持有本市常住户口的情况,也包括不具备本市常住户口的情况。
申请人家庭的人均年收入可支配额度不得超过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若申请人系单身,则其年收入可支配额度亦应不超过该标准。
申请者家庭在本市城市主城区规划区域内并无自购住房,或者即便拥有,数量上也仅限于一套,并且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或等于18平方米;此外,申请者的直系亲属并无能力提供住房支持。
财产资格要求:申请者家庭财产状况(包括单身居民家庭)的人均财产总额不得超过139000元。
据调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申请是以家庭为基本单位进行的,申请人的配偶以及未满十八岁的子女必须被认定为共同申请人;而对于已经成年但无法独立生活的子女、正在学校就读且学历在硕士研究生及以下水平的成年子女,以及那些与申请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的其他长期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他们同样符合作为共同申请人的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