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离婚律师钟涛:专业解答离婚难题,附免费咨询方式

2025-06-25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次数: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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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涛律师 上海普若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电话:15800502572 关注微信号赠送免费咨询一次

上海浦东新区钟涛律师创立了上海地区专注于离婚事务的专业律师团队,包括上海律师、上海离婚网等平台。联系方式为手机号码15800502572。我们提供在线免费的离婚咨询服务,涵盖离婚协议书撰写、婚姻法律咨询、离婚财产分割、涉外婚姻处理、遗产继承等方面。此外,我们还代为起草离婚协议书,协助办理协议离婚,并代理处理上海及涉外离婚案件。在您遇到诸如离婚、财产分配、子女监护以及房产划分等法律难题,并且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而感到无助时,本网站的资深离婚律师团队将竭诚为您提供全面且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第一次开庭】 在诉讼离婚法庭上法官会问什么问题?

钟涛律师指出,2019年,上海离婚案件数量激增至超过4万对,日均离婚手续办理量达到100对。然而,仍有不少夫妇无法通过协议离婚,他们不得不借助法院诉讼来达成离婚判决。有些夫妇虽日日争吵,却未选择到法院办理离婚;而有些夫妇表面上和睦相处,实则暗藏猜疑,或许某天会突然选择离婚。在上述案例中,这位先生或许正遭遇着相似的困境。一旦某方向法院提交了离婚的诉讼请求,这就意味着此事并非儿戏,亦非夫妻间的戏谑。这实际上是对人民法院正式提出的诉求,旨在解决双方之间存在的问题。接下来,钟涛律师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为您详细解答。

多数人的一生中很少会遇到离婚的困扰,即便离婚率居高不下,选择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的仍占多数。相较之下,通过法院起诉离婚的比例则相对较低。通常情况下,只有在对方坚决不愿离婚,或者夫妻双方在子女抚养权归属上无法达成共识,或者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才会选择走上法庭。在过去,上法院打官司被视为一件很丢人的事,人们总觉得说出来没面子,家丑不可外扬。随着社会的进步,打官司的人越来越多。那么,在首次开庭时,法官通常会提出哪些问题呢?你将如何作出回应?接下来,钟涛律师将依据实际法律经验,为你逐一剖析,期待这能对你有所裨益。

一、第一次开庭大致程序。

在开庭审理之前,书记员需逐一核实原告与被告的身份信息,并向双方宣布法庭纪律,明确指出录音录像行为是被禁止的,并要求按照既定顺序进行发言。紧接着,法官敲响法槌,标志着庭审活动的正式开启,与此同时,庭审的录像设备也同步启动。

2、先由原告宣读诉求请求,诉讼事实与理由。

3、然后听取被告答辩意见,被告对原告的事实与理由发表意见。

原告需先行出示相关证据,并对每项证据的出处进行详细阐述,明确其发表者身份及观点。接着,被告需逐一进行核实。

被告需提交相关证据,并就每项证据的出处进行详细阐述,阐明其发表观点的依据。随后,原告将逐一进行核实。

法官梳理了双方争执的核心问题,针对这些核心问题,双方各自阐述了自己的辩护观点,并进行了相互间的辩论。

7、法官发问,对案件事实遗漏部分进行调查。

8、双方最后陈述。

9、开庭结束,双方在庭审笔录上签字,走人。

二、第一次开庭法官会问哪些问题。

1、首先会询问夫妻双方是什么时间,通过什么方式和被告认识的

2、然后询问双方什么时间登记结婚,生育小孩情况如何

婚后夫妻感情起初怎样,之后又是如何演变,以及具体是从何时起,因何种事件触发,导致夫妻关系逐渐恶化。

夫妻在矛盾产生后,是否已经尝试过调解分歧,是否存在和好的可能,以及是否还有挽救关系的余地。

同时,要核实原告所述内容是否真实可信,探究被告对于婚姻中出现的矛盾有何看法,究竟双方谁是谁非。

6、询问被告是否对事实还有补充的,对原告的证据如何看待

经过对证据的核实,法院需确认是否完全掌握了夫妻双方矛盾的来龙去脉,若发现有所遗漏,法院将重新对双方进行进一步的询问。

若夫妻双方选择离婚,原告需提出关于子女抚养的具体看法,包括孩子将随哪一方生活,以及另一方每月应承担多少抚养费用,同时还要明确未来双方探望子女的具体安排。

在讨论过程中,还会就抚养子女的具体事宜进行咨询,包括对方希望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意愿、愿意承担的抚养费用数额,以及对孩子探望的具体要求。

10、最后称述,法官询问夫妻双方对离婚诉讼最后还有什么话说

三、第一次开庭如何应对。

钟涛律师提出,若您打算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聘请一位资深的离婚律师是必不可少的。在材料整理、流程推进以及庭审应对和意外情况处理等方面,律师都能为您提供有力支持。您只需遵循律师的指导,明确哪些信息应当透露,哪些信息不宜透露,其他方面则无需过分担忧。

过去,我曾对钟涛律师在离婚诉讼首次开庭时,法官可能提出的问题进行过一些分析,期待这能对你有所裨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法释〔2015〕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版本,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6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4年12月18日正式发布,并自2015年2月4日起正式实施。

最高人民法院

2015年1月30日

第八条规定,若双方当事人均被羁押或实施强制教育,则案件应由被告原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负责审理。若被告被羁押或实施强制教育超过一年,则案件应由被告羁押地或实施强制教育地的人民法院负责审理。

若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或扶养费案件中的多个被告分别居住在不同辖区,该案件可由原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对于不服从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应当由被监护人的居住地人民法院负责审理。

若双方当事人均为军人或隶属于军队单位的民事纠纷,则此类案件应由军事法院负责审理。

若夫妻中的一方在离开住所超过一年的时间里,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那么该案件将由原告的住所地法院负责审理。

若夫妻双方分居时间超过一年,其中一方提起离婚诉讼,该案件应由被告现居地的法院负责审理;若被告没有固定的居住地,则应由原告提起诉讼时被告的居住地法院进行审理。

若华侨在国内结婚后选择在国外定居,若其所在国法院以离婚案件应由婚姻成立地法院管辖为由拒绝受理,当事人若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则该诉讼应由婚姻成立地法院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法院进行审理。

华侨若在国外结婚并在异国他乡安家,若其居住国的法院以离婚案件需由国籍国法院管辖为理由拒绝受理,那么当事人若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该诉讼将由一方当事人原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负责审理。

若中国公民中的一方身处国外,另一方则在国内,无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居住方所在地的法院均拥有管辖权。即便国外一方已在居住国的法院提起诉讼,国内一方若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理该诉讼的人民法院同样拥有管辖权。

若中国公民双方虽身处国外但尚未定居,其中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则该案件应由原告或被告的原居住地人民法院负责审理。

对于已离婚的中国籍人士,若双方均已在海外定居,并且仅就国内财产的分配问题提起诉讼,那么该诉讼将交由主要财产所在地的法院进行审理。

上海离婚律师网的首席律师钟涛,作为一位资深的婚姻房产法律专家,曾受上海东方电视台、新民晚报、上海商报、中国经营报等多家媒体专访,凭借其丰富的实践经验与高超的办案技能,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信赖与好评。多年来,钟律师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领域的研究,特别擅长提供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在上海离婚律师网,您可得到专业的离婚律师咨询,解决离婚纠纷问题,以及处理外遇损害赔偿等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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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涛律师电话:15800502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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