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公告
长沙正式宣布实施限购!
并且今天开始施行!
本次长沙限购
主要针对非长沙户籍的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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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长沙市户籍的家庭,若能提供在长沙连续缴纳超过12个月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凭证,则可限制购买一套新建商品住宅。
湖南省外户籍的家庭,若其成员属于省、市、区引进人才或因公务调动,需出示相关证明,方可限制购买一套新建商品住房。
长沙市外湖南省内户籍家庭限购1套新建商品住房。
自各地限购之后
长沙楼市一下子被引爆
或许是加快限购的主要因素
长沙,曾经被誉为省城房价的低价区域,然而随着其他省份陆续出台限购措施,众多购房者纷纷将目光投向了这座城市。
长沙开始限购,
房价就能降了吗?
长沙2011年启动限购
实施3年内房价还是有明显下滑的趋势
2014年限购全面取消
长沙房价就开始大幅度上涨
也就是长沙楼市火爆的2015年
限购之后的长沙楼市
房价会不会明显下跌
不得而知
但从长远角度来看

可能更多的是抑制房价的过快增长
通知全文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
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执行国家针对房地产市场实施因地制宜、分门别类指导的总体方针,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实现平稳与持续发展,经市政府批准,特就相关事宜予以通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实行区域性住房限购
在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长沙县(包括长沙经开区及星沙区域)实施购房限制措施。
对于在限购区域内已购置一套或以上住房的非本地户籍家庭,暂停销售新的商品住宅。
在限购区域无住房的非本地户籍家庭,若为湖南省外户籍,需提供在长沙市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证明,方可购买一套新建商品住房;若是湖南省外户籍且属于省、市、区引进人才或公务工作调动,则可凭借相关部门的证明购买一套新建商品住房;对于长沙市外的湖南省内户籍家庭,同样限购一套新建商品住房。
税务机关和人社部门各自承担着对纳税凭证及社保凭证的严格审查职责。对于未按规定补缴或补办的个人所得税缴纳凭证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均不予承认。
二、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在限购区域购房申请商业贷款的家庭需注意:首次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已拥有一套住房并已还清贷款的户籍家庭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应达到35%以上;若拥有一套住房但贷款尚未还清,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则需达到45%以上;同时,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的住房商业贷款。
在限购区域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家庭需注意:首次购房的首付不得少于20%;对于已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贷款已还清的本地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5%;同时,暂停对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发放。
家庭住房数量的确认涵盖了购置新建的商品住宅以及已存在的住房,包括二手住宅。
三、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
严格执行价格登记规定。由市发展改革部门主导,联合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规划、统计、税务等相关部门以及区县(市)人民政府,共同构建房地产价格协商机制。在销售商品房时,必须向价格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二)对预售审批实施严格把控。对于价格上涨或未完成价格备案的项目,将不予颁发预售许可。
(三)必须严格执行交易网签备案制度。对于期房与现房之间的交易,若未完成网签备案,将无法进行登记、转让、抵押、租赁、贷款、缴纳税款等操作。
(四)严格执行执法审查。持续进行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治理,依照法律严厉打击房价恶意炒作、捂盘不售、销售违规、中介服务违规等不法行为。
四、加大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应
执行土地供应规划,合理增加普通商品住宅用地的供应量。国土管理部门需强化闲置土地的整治,激活各类储备土地资源,实施分类指导,确保土地供应有序进行。相关部门需提速房地产项目的报建审批流程,促进项目建设的进展,以尽快实现市场有效供应。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