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社交平台上许多人纷纷分享了一篇科学知识短文,其标题就极具吸引力,内容指出“房产证署名是否包含自己,其实并不具备任何实际意义!”
要是确实没啥价值,那父母耗费多年积蓄购置的房产,即便登记在本人名下,结婚之后难道就不再是自己的了?先别着急,这件重大事务,不能单凭网上文章做判断,务必获取最官方的说明。
成家置房,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哪方信息?单记他,她亦出资,倘若将来产生争议,该如何处理?新婚伴侣,若双方姓名均载入,是否似已暗藏猜忌?这般婚姻购房,权利证明上是否署名果真关键?
二零一零年春季,小媚与大光经由媒人撮合得以相识,四个月后就办理了结婚手续。二零一一年十月,小媚诞下一名男婴,取名小光。孩子尚在襁褓之中未满两周岁,小媚便向法院提起了与大光的离婚诉讼。
审理期间确认,大光婚前利用信贷购置了住宅,房产证登记为大光个人名字。小媚申请解除婚姻关系时,该房产的债务尚未结清,银行依法保留房屋处置权,此房产并非大光与小媚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拥有的财产。因此,小媚主张将该房产过户至儿子小光名下的诉求,审判机关未予批准。
大场景:
当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时
情景1:他结婚前全款买了套房,这房子是他的?
答案:必须的!
依照现行《婚姻法》条款,他婚前以个人资金购置的房产,被认定为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在婚后不会转变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资产。因此,假设他步入婚姻后,夫妻关系出现矛盾并最终走向解除婚姻,该房产依然会归属于他个人所有。
情景2:结婚前,他贷款买了套房。这房子还是他的?
答案:那可不一定。
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内容:若夫妻一方在婚前签订不动产购买协议,用个人资金支付首期款项并在银行申请贷款,婚后以家庭共同财产偿还剩余贷款,且房产登记在首期付款支付者名下,那么在离婚时该不动产应如何处理,需由双方协商决定。
简单来讲就是,他在结婚前购置了房产,房产证上登记的只有他个人的名字,婚后两人共同居住,收入合并用于日常开销和偿还贷款,万一将来关系破裂,这处房产如何分割,双方可以自行商议决定。
无法达成共识的,审判机构可以裁定房产归属于一方,尚未偿清的借款则转为该方的独立责任。婚后双方共同支付的款项以及房产的价值增长,依照《婚姻法规》的条款,在解除婚姻关系时,该方需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情景三,他的父母用全部积蓄购置了套房产,产权证上写的是他的名字,这处房产真的完全属于他吗?
答案:是的。
依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之规定,若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置房产,且产权只登记在出资子女名下,则该房产可依据《婚姻法》相关条款,认定为仅赠与该出资子女个人所有。换言之,此房产仍归他所有。在离婚诉讼中,另一方无权主张分割该房产,根本无法分得哪怕一砖一瓦。
大场景:
房产证上写着两人的名字
情景1:这房子是他全款买的,这房子归他俩?
答案:不一定!
举例说明,有位男士和位女士结婚后,用全部积蓄购置了一套房产,房产证登记了两个人的名字。然而,如果他们因婚姻破裂诉诸法律,而这位女士无法提供任何她购房时出资的证明,那么即便房产证上有她的名字,也毫无意义。在财产分配阶段,法官依然可能判定该房产属于那位男士。
情景2:俩人一起贷款买的房子,是他俩的?
答案:是的。
若该房产系男方婚前以个人名义抵押购置,并在婚后将女方姓名登记在册,则婚后房产价值提升及双方共同承担的债务,除非夫妻另有商定,原则上应认定为双方共有资产。倘若该房产是双方婚后筹措首付款,共同申请贷款购得,理应属于双方共同所有,归两人共同支配。
这笔房产由他的双亲出资购置,不过房产证上登记了他们两个人的名字,那么这处居所究竟属于他们二人所有吗
答案:如果没有“借条”,这房子就是他俩的。
若此事属实,该房产将被视作两人共同所有。若无借据等辅助证明,双亲的款项也将被视为无偿赠予这对夫妻,归他们共同支配,即便他们最终分道扬镳,父母也无法追回这笔资金。
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怎么办?
答案:先析产再分割
举例说明,房产证除了记录夫妻双方的姓名,也可能包含子女的姓名,或者父母的姓名。
这种情形下,司法机构通常不会自行追加相关方为诉讼第三人,而是会应诉讼参与人的请求,对房产归属问题不作审理,要求当事人另行提起诉讼;或者应诉讼参与人的请求,暂停案件审理,并通知当事人单独提起财产分割之诉,待该诉讼的判决生效后,再依据其结果对夫妻共同拥有的房产进行分配。
各种过户成本哪种最合算
房产证登记在父母名下,由此又引出一个考量:后续转让的代价。这个环节几乎每户人家迟早都要面对。据掌握的情况,房产变更登记主要有赠予、出售、承继这几种途径,究竟哪条手续最简单,哪条费用最低,这是个需要权衡的问题。
继承法
继承权公证需要支付主要开销,金额根据房地产评估价值的百分之一计算,但至少收取二百元。
这种方式的长处在于税费最为少,通过继承获得的房产无需缴纳营业税、个税以及契税,继承人只需凭借遗嘱完成继承权公证,再持继承权公证书前往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即可。
但是弊端十分明显:流程复杂让人疲惫不堪。获得房产继承权必须符合三个要求:
首要的是证实自己具备承继房产的法律条件,要么是法定的承继人,要么是遗嘱中指定的承继人。所谓法定承继,就是依照法律规定认定的遗产承继者;而遗嘱承继,则必须是遗产所有者在离世之前,曾经办理过公证的遗嘱,这样的遗嘱才具备法律上的效力。
第二,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第三,房产分割的条款,涉及全部继承人共享的遗产,必须得到每位继承人的认可,并且亲笔签署后,才能正式实施。
根据前面所述条款可知,通过继承方式转移房产,后继者必须准备诸多文件材料,这个过程会消耗许多时间与精力。
赠与法
主要开销包括个人所得税、契税以及公证费。若由直系亲属赠予,则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若由非直系亲属赠予,则按买卖处理,需支付个人所得税,金额为房产交易增值额的百分之二十或房产总价的百分之一(但若房产证已满五年且是唯一住房,则可免缴)。另外还需缴纳契税百分之三和公证费百分之一。
必须注意,通过继承和赠与方式转移房产,房产的承继人或接受者将来出售该房产,如果房产证已经满五年,并且是家庭中唯一居住的房屋,那么可以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不是这种情况,就要征收百分之二十的个人所得税。
买卖法
主要开销包括营业税、个税和契税。房产过户时,买卖是最普遍的途径,同时也是实施起来方便且稳妥的途径。然而,倘若购买价格偏低,那么未来转手时,卖出金额与购入金额的差距会扩大,再次转手时就要负担更多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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