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府于周五(3月25日)北京时间10点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上海楼市新政。《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布,上海政府公布了一系列措施抑制局部楼市过热,其中较为严格的是第二套住房政策,第二套普通住房首付不低于50%,第二套非普通住房首付不低于70%。
上海政府表示,上海将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同时,收紧非本市户籍居民购房条件,将非本市户籍家庭购房个人所得税或社保缴纳年限调整为5年。此外,还将增加住宅用地供应,增加中小套型商品房供应比重。
上海政府也表示,将严格落实住房限购政策,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行业行为,严厉查处房地产违法违规行为,严禁房地产企业、中介机构从事首付贷、过桥贷等场外融资业务。
在新政即将出台之际,上海房地产交易中心主办的房地产交易服务网站“网上房产”数据显示,截至昨日24时,上海一手房成交量达1706套,而四个多小时前,这一数字才刚刚突破1100套。而根据网上房产的历史数据,上月上海一手房成交总量为1.1万套。
去年下半年以来特别是2016年以来,我市房地产市场非理性过热,房价上涨速度加快,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投资性、投机性需求回升,一些企业和从业人员违规经营等,引起了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上海作为特大城市,与许多国际大都市一样,在人口、交通、环境、住房等共同问题上始终面临巨大挑战,特别是住房问题,商品房作为特殊商品,需要时刻关注,及时发布全面、客观、权威的信息,维护市场秩序,稳定市场预期,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住房需求。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市规划国土资源管理局、市工商局、市金融服务办公室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场体系和担保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自即日起发布施行。
本市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加强统筹协调,完善调控机制,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跟踪、分析和研判,及时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并协调落实。各区县政府结合本地区实际,组织协调落实本地区房地产市场调控职责。
自去年年中以来,国家多次降息、放松房地产调控政策,国内楼市逐渐升温,北京、上海、深圳等一线城市成为领头羊。中国指数研究院2月份数据显示,2月份上海新建住宅价格指数同比、环比分别上涨15%和0.2%,二手住宅价格指数2月份分别上涨23%和1.82%。
去年3月底,央行、住房城乡建设部、银监会发布通知,将拥有一套住房且尚未结清相应住房贷款的家庭购买普通第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 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拥有一套住房且已结清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