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的税率从何而来?
实际上,有关“1%至2%的税率”这一说法,源自财税部门针对个人购房所出台的特别税收减免政策。
2016年,财税部门发布的《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中明确指出,除了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这四个城市,对于个人购置的唯一家庭住房,若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将按照1%的税率征收契税;而若面积超过90平方米,则按照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于个人购置的第二个家庭改善型住房,若其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将按照1%的税率缴纳契税;若面积超过90平方米,则需按照2%的税率缴纳契税。
自2016年2月22日起,该契税减免措施正式生效,《契税法》颁布之后,该政策的后续执行情况将由财政和税务部门作出具体规定。
《契税法》有何变化?
适用条件变化
《暂行条例》明确指出,土地使用权在转让过程中,不涉及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变动。
《契税法》明确指出,此条款不涵盖土地承包及土地经营权的变更。
明确差别税率
《暂行条例》中明确指出,对于省、自治区以及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其税率设定在3%至5%的区间内,具体数值需依据各地区的具体实际情况来决定。
《契税法》沿袭了前一条的规定,同时新增了条款,允许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前一条规定的程序,针对不同主体、不同区域以及不同种类的住房产权转移,设定差异化的税率。
减免征范围扩大
《契税法》取消了《暂行条例》中关于“城镇职工依照规定首次购置公有住房时,可享受免税待遇”的规定。

另外,《契税法》对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适度放宽,其中特别引人注目的是,对于夫妻双方在房屋土地权属上的变更,以及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屋土地权属的情况,均可享受免征契税的待遇。这也就是说,将房产传承给子女时,将不再需要支付契税。
调整缴纳契税时间
《暂行条例》明确指出,纳税人在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签订之日的当天,或者取得具有同等效力的凭证之日的当天,需在10天之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构进行纳税申报,并且在此机构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税款的缴纳。
《契税法》规定,纳税人在完成土地和房屋权属登记的相关法律手续之前,必须进行契税的申报与缴纳。
契税征收机关变更
《暂行条例》明文规定,负责征收契税的机构是土地和房屋所在地的财政部门或地方税务部门。而具体的征收机构,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指定。
《契税法》规定,契税的征收与管理将由土地与房屋所在地对应的税务机关负责执行。
退税条件变化
《契税法》新增规定:在依法完成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之前,若权属转移合同或其性质凭证未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解除,纳税人有权向税务机关提出退还已缴纳税款的申请,税务机关则必须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新增隐私条款
《契税法》同步引入了有关纳税人隐私权的条款规定,明确指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税收征收管理活动中获取的纳税人个人资料,必须依照法律规定严格保密,严禁对外泄露或违法转交给他人。
监制丨陆毅
制片人丨房轶婷
编辑丨胡月 温焌意
本文综合丨中国基金报、第一财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