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义购房政策:多子女家庭认定及名下共有剔除问题详解

2025-05-09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次数:159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公司名义购房政策

多子女家庭认定

本市或外地户籍的居民家庭,若其成员中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孩子,并且其中至少有一个孩子尚未成年,这样的家庭将被归类为多子女家庭。例如,一对夫妇,若他们有一个成年子女和一个未成年子女,那么这夫妇及其未成年子女就构成了限购政策所指的“多子女家庭”。

对于拥有多个子女的家庭,他们可以在遵循本市住房限购规定的前提下,额外购买一套本市房产(比如,若该多子女家庭是本市户籍居民,且名下已拥有两套本市房产,依据多子女购房政策,他们还有资格再购置一套本市房产)。

名下共有剔除问题

自2011年1月31日限购政策开始实施起,直至该日期之前,上海户籍的购房家庭,若夫妻双方各自与父母共同拥有不超过两套住房,并出示亲属关系证明,则这些住房不计入限购套数;同样,若上海户籍的未成年购房者在未成年期间与父母共同拥有不超过两套住房,并提交亲属关系证明,这些住房同样不计入限购套数。

特殊人群购房政策

特殊人群购房政策(满足条件限购1套)

上海在读博士

①非沪籍人口因就学迁入学校集体户口

②学校证明

③名下在沪无住房且为在沪在读博士

上海在读博士后

①持”100“段户口卡(或户籍证明)

②加盖设站单位公章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

驻沪现役军官

非上海本地户籍人士,无论独身还是已婚,需出示军官证或士官证,以及驻沪部队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

房产赠与政策

自2021年7月24日开始,若将本人名下的房产赠与他人,接受赠与者必须具备购房条件(遗产继承情况除外)。

自2024年5月27日开始,若本人名下的房产已经赠与他人,则这些房产将不再计入赠与者的名下。

拥有监护权的父母有权将房产无偿赠予未成年的子女,且在赠与过程中无需经过购房资格的审查。

家庭名下已有住房套数认定

家庭成员名下所拥有的住房数量,包括他们独立拥有以及与他人共同拥有的完整住宅套数。

1、居民家庭已拥有住房,具体包括:

①已经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住房

②已完成网上签约但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住房

新建商品住房若已取得认购资格,但尚未实际成交,其入围资格可被撤销,之后可予以剔除。

自限购措施正式开始执行的那一天(即2011年1月31日)起,直至限购政策实施之前(通常称作限购前)。

上海户籍的购房家庭,若夫妻双方及其父母共同拥有不超过两套房产,并出示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则这些房产不计入购房家庭的住房套数限制;此外,若上海户籍的未成年购房者在未成年期间与父母共同拥有不超过两套房产,同样可以提供亲属关系证明,以豁免住房套数限制。

上海部分个人房产税_上海个人住房房产税税率_2025上海房产个人所得税

在确定住房数量时,所谓的“认房”仅限于本市范围内的住房,而那些不属于本市的住房则不在此范围内。

非居住用途的房产,如写字楼、商场、办公楼、工厂、停车位、配套公共基础设施建筑以及仓库等,均不计入住房套数的统计范围内。

2025年2月1日新婚姻法房产所有权问题

不论是在结婚前还是结婚后购置,若未实际出资,即便在房产证上添加了名字,在离婚时也难以获得房产分配。

2、如果房产是由父母出资,无论是否加名字,都属于个人财产。

公司名义购房政策

公司需持有住房满五年方可进行转售,而境外注册的企业在上海地区则不具备购置商品住宅的资格。

自2024年5月27日起,企业可购置住房供员工租赁居住。针对企业购置的、竣工于2000年之前、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二手房,用于员工租赁的,将不再对购买住房的数量设限。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购房政策不变:

在我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注册的企业,若要购置商品住宅,必须符合一定的要求(购房时间以网签合同备案的日期为依据)。

1、企业近年缴税金额500万元(不含)以下的:

a:企业设立年限已满5年

b:企业在本市累计缴税款金额已达100万元人民币

企业职工数量达到10人或者更多,并且符合要求,在该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已满五年。

对于近年来缴纳的税款总额达到500万元(含)及以上的企业,在购置房产时,将不受关于企业成立年限及员工数量等规定的约束。

目前,上海市各区域交易中心在执行该规定时,其操作范围仅限于企业购置新建成的商品住宅;至于购买已存在的商品住宅(即二手房),目前尚无任何条件上的限制。

(二)境外注册的公司在沪不能购买商品房。

法拍房纳入限购

自2021年1月25日之后,凡购置法拍房产者,必须遵守上海市的购房规定。

一旦拍卖成交得到确认,若买受人未具备在本市购房的资格,他/她将依照法律规定承担因悔拍等行为所带来的法律责任。

买受人需在拍卖成交后,携带拍卖成交确认书及住房限购审核相关资料,迅速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提出住房限购审核的申请。在获得房屋交易审核通知书后,应确保在按照拍卖公告规定支付剩余房款后的十日内,将该通知书提交给执行法院。执行法院在核实无误后,将依法制作拍卖成交裁定书。

关于上海购房政策 详情可咨询

↓二维码↓

扫码或长按识别二维码

一对一咨询
VIP热线:13761601926

2024年,上海房地产市场迎来了重大调整,无论是购房限制还是贷款规定,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宽松程度。具体来看,以下是当年政策调整的详细过程:

自2024年6月21日开始,上海的新房销售信息将不再通过集中公示的方式在房地产网站上公布。

自2024年7月22日开始,在上海购买新房或二手房,无论是首次购房还是二次购房,相应的贷款利率都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自2024年8月21日开始,临港对落户政策进行了优化,主要变化包括:将居住转户籍的年限从原先的7年缩短至3年,新片区的任职时间要求也从不少于2年降至不少于1年。此外,针对居住证加分政策,在新片区工作并居住满一年的个人,可获得2分积分,累积最高可达20分。

自2024年8月27日起,上海实施了长达18年的“70、90”政策宣告结束,那些70至90平方米的小户型新房从此告别市场,而新的执行标准则调整为100平方米、110平方米和120平方米。

2024.9.29上海楼市新政再落地!

对于非本市户籍的居民家庭和单身人士,若他们打算购买位于外环以外的住房,那么在购房时,他们需要提供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年限,将被调整为在购房前连续缴纳满一年或以上。

对于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且积分达到了规定分数、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超过三年的非本市户籍家庭,他们在购买住房套数上可以享受与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相同的购房优惠政策。

首次购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上调至至少15%。对于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上调至至少25%;在实施差异化政策的地区,第二套房贷的首付比例上调至至少20%。同时,住房公积金的第二套房贷首付比例也作出相应调整。

(四)对增值税征收年限进行优化调整,将个人对外出售住宅的增值税免税期限由原先的五年缩短至两年。

根据国家的工作安排,我们应当迅速废除关于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界定标准,以降低住房交易的总体费用,从而更有效地满足广大居民对于改善居住条件的迫切需求。

安全交易·值得信赖

打赏
凡注明"来源:来安房产网"的稿件为本网独家原创稿件,引用或转载请注明出处。 【编辑:佚名】

相关文章

0相关评论

新闻排行

热点楼盘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