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海、北京发布通知,落实“认房不认贷”政策措施。
上海四部门联合印发落实“认房不认贷”政策措施的通知
为更好满足刚性住房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让更多购房者享受优惠首付比例和首套房贷款利率,9月1日,上海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上海住建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国家金融监管局上海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优化上海个人住房贷款房屋套数确定标准的通知》首套房贷款“认房免贷”政策措施。
通知规定,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房时,家庭成员在上海没有完整住房的,无论是否使用贷款购买商品房有了房子,银行金融机构就会申请贷款购买商品房。 对首次住房实行住房信贷政策。 本规定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施行。
北京:落实“认房不贷”政策措施
2023年9月1日,北京发布《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北京市监察局关于优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定标准的通知》我市个人住房贷款套数。” 详情如下所示:

为贯彻落实住建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套数确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23】52号),我们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用的。 莱凯定位于更好满足居民刚性、改善性住房需求。 经北京市政府同意,现将优化本市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通知如下:
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房时,如果该家庭成员在北京没有完整的住房,无论该贷款是否已用于购买住房,银行金融机构机构会将其视为第一所房子。 落实住房信贷政策。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