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行政案件律师代理公开招标公告

2025-06-05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次数:178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静安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行政案件律师代理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3101007495000258001)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静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的行政案件律师代理已获得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的同意。该项目的资金构成如下:国有资金投入70万元,私有资金、境外资金、自筹资金以及外国政府和企业投资均为0万元,其他资金也为0。此次招标的主体是上海市静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目前,项目已满足招标所需条件,采用的招标方式为非传统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城市更新项目逐步推进,导致在旧城改造相关领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信息公开案件的数量呈现逐年上升趋势。为了增强政府机关依法治理的能力,确保公民的正当权益得到充分维护,结合我局的具体工作状况,我们计划在2025年将若干行政案件交由律师事务所进行代理,以此为我局在房屋征收、政府信息公开、执行法定职责等方面提供相应的行政诉讼代理服务。同时,我们已确定参与竞标的律师事务所数量为三家。当招标人面临行政诉讼纠纷时,他们会综合考虑入围服务商的竞争优势及其他相关因素,来选定诉讼代理的最终委托机构。服务期限为12个月,而续约期限则为24个月。整个项目为期三年,每年签订一次合同。若第一年的考核结果不合格,采购方有权单方面取消第二年的合同。在双方协商一致且经过考核合格的前提下,最多可以续签两次合同。服务规范:在受托处理的法律事项中,需严谨尽责。预算总额:共计70万元,其中首年采购预算固定为70万元,而次两年预算将依据实际财政拨款数额来确定。报价标准:单个项目的报价上限设定为7500元/件,任何超出此金额的报价均将不被采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静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行政案件律师代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行政案件律师代理公开招标_静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律师代理招标_上海房产管理局

静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在行政案件律师代理方面的投标者,需满足以下资格和能力条件:

投标者必须是依法在我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它实体,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及完成招标项目所需各项要求的能力。

持有由我国司法行政部门核发的律师执业资格证,准许开设律师事务所。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近三年来,未曾出现任何重大违规违法行为,同时,也未因涉及重大违规违法行为而遭受国家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

该企业未出现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也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同时,它也没有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标记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即黑名单)。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获取范围:起始于2025年5月21日9点整,终止于2025年5月28日16点整。

打赏
凡注明"来源:来安房产网"的稿件为本网独家原创稿件,引用或转载请注明出处。 【编辑:佚名】
0相关评论

新闻排行

热点楼盘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