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岁老白因学区房继承闹上法庭!财富传承为何如此难?

2025-06-26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次数: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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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逾古稀的老白近日心情沉重,他毕生致力于教育事业,未曾料想,步入暮年之际,子女之间却因一套学区房的继承问题争执不休。

大儿子觉得,当年买房自己也有出资,理应拥有产权。

二儿子觉得,自己身为第一继承人,理应平分房产。

小女儿觉得,自己一直在老人身边照顾起居,理性多分一份。

然而,老白却深信,多年来悉心照料自己的那位保姆功不可没,因此他决定设立一份“赠与协议”,将房屋的30%份额赠予这位保姆。

子女们心中愤懑,于社区调解室内与长辈激烈争执,老白感到困惑,不过是一套小小的住宅,何以演变成子女们争斗不休的战场,最终竟演变成对簿公堂的境地。

实际上,不仅老白一人,众多家庭在财富的传承过程中,正遭受着与老白相仿的痛苦与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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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的“三座冰山”

①法定继承的“暗礁”

法定继承看似操作简便且合乎情理,实则其中潜藏着诸多我们常忽视的“陷阱”。

北京曹女士,其父离世后,她原本以为作为独生女,继承事宜会相当简单。然而,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父母同样属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因此,即便曹女士是独生女,她仍需与已80岁高龄的祖母共同分割父亲遗留的房产。

遗嘱继承效力的“迷雾”

设立遗嘱,理应成为界定房产继承权的“导航仪”,然而,对此亦不可掉以轻心。

上海企业家钱总在世时,遗留下了三份遗嘱,各不相同。他当初立遗嘱的初衷是为了减少家庭纠纷,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些遗嘱反而成为了家庭矛盾的导火线,引发了持续不断的遗产争夺战。

这些遗嘱存在的问题多种多样,有的缺乏公证,有的见证人的身份令人质疑,情况复杂多变。

③非血亲争夺

在处理房产继承事宜时,必须警惕家族内部的潜在风险,同时也要对那些心怀叵测的外来者保持高度警惕。

李总,上海人,身为独子,曾雇佣保姆照料年迈的父亲,却未料到父亲离世后,保姆却出示了一份“遗赠扶养协议”,声称有权索要价值千万的房产。

而且,此类争议在过去五年里竟然翻了一番还多,更有甚者,据说在江苏地区甚至出现了所谓的“遗产猎人”——这些人专挑独居老人下手,千方百计与老人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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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新规下,父母的房子一律这样处理

房产继承法律问题_学区房继承纠纷_上海房产赠与外地父母

2025年,我国关于房产继承的法律法规日趋健全,对公证遗嘱的效力进行了重新界定,不再赋予其绝对优先权,转而以最新有效的遗嘱为准。此举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老人在生前所表达的最后意愿得到尊重和执行。

并且,新规还对法定继承进行了“扩容”:

①引入“代位继承”

简单来说,这实际上是对原有法定继承范围的拓展,一旦第一、第二继承顺序的继承人不幸离世,其侄子、侄女以及外甥便能够依法获得继承资格。

在苏州,有一位独居的老人离世,其房产最终由照料他长达十年的侄女继承,然而,他的亲弟弟的子女们却未能获得这份遗产。

这就体现了新规对那些尽了照顾义务的人的一种认可和保护。

②增加倾斜分配

新规定指出,对于那些承担了主要赡养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始终与被继承人共同居住生活的继承人,将享有更多的份额。

若遇到需要特别关照的继承者,例如年幼的子女或无劳动能力的继承者,在分配遗产的过程中,也将会给予他们适当的优待。

李阿姨居住在成都,她因持续照料卧床不起的母亲而获得了额外的房产权益,增幅达到了35%。由此可见,在继承问题上,孝顺与付出终将获得相应的回报。

取消了对继承公证的强制规定之后,继承人的负担得到了显著减轻,以深圳的罗女士为例,在取消该规定后,她仅用七个工作日便顺利完成了房产过户,手续流程变得更为简便,同时她还节省了超过两万元的公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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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如何保卫自己的房产?

1、订立遗嘱要及时

老年人务必在神志清醒之际设立遗嘱,同时宜妥善保存医疗档案以证明其精神状态。如此一来,在遭遇各类潜在风险时,方能更有效地保障个人财产的安全。

2、赠予也要提防“陷阱”。

在赠送房产的过程中,建议在赠与合同中明确保留老年人永久居住的权利,并且对抚养责任的相关条款进行法律公证。这样做可以确保房产赠与之后,老年人不会被子女遗弃。一旦拥有了居住权,无论子女如何处置房产,老人都有权长期居住其中,这无疑为老年人提供了一层保障。

3、遗赠扶养也要设置“防火墙”

在上海,退休教师与保姆在签署《遗赠扶养协议》的过程中,对“每月探视次数”以及“医疗陪护标准”等具体条款进行了详细规定,此举有效地减少了道德方面的潜在风险。

律师还向我们指出,在协议中需设立履约监督的角色,并明确单方面解除的条款。这样一来,协议便得到了额外的安全保障。

总之,房产传承要清醒规划,提前未雨绸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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