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夜晚,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在浦东新区及嘉定区分别发布了两块土地的公告,此举在上海地区采取“仅出租不销售”的运作方式尚为首次出现。
公告透露,浦东新区所涉地块是张江南区的生活配套设施中的A3-06地块,占地面积达到6.5万平方米,并需缴纳1.45亿元的保证金。而嘉定区所涉及的地块则是嘉定新城的E17-1地块,总面积为2.85万平方米,相应的保证金为8480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这两宗地块的土地用途都是用于租赁住房,所建设的物业将严格按照“只租不售”的管理模式进行,仅限出租,不得进行销售。受让人需在土地出让的整个年限内,对租赁住房物业进行整体持有,并持续进行出租和运营活动。
国务院支持租赁住房建设
去年6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其中明确指出:要积极推动租赁住房的建设。各地需根据当地的住房供需状况以及其他相关因素,将新建的租赁住房纳入到住房发展规划之中。同时,允许将商业用途的房屋等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改造,转变为租赁住房;也允许将现有的住房在符合国家和地方住宅设计规范的前提下进行改造,以便出租。
《意见》进一步强调,至2020年,我国将基本构建起供应主体多样化、经营服务标准化、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架构;同时,也将基本建立起保障基本需求、促进公平性、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体系;此外,还将基本形成市场规则明确、政府监管有力、权益保障完善的住房租赁法规制度体系,以此推动实现城镇居民“住有所居”的愿景。
观察当前情况,上海此次推出的土地交易行为,实际上是对国家鼓励租赁住房建设的政策的积极回应。
不仅上海,其他众多城市亦在逐步采纳此政策。诸如广东、贵州、江西等省份,已相继出台相关文件,准许将商业用途的房产转变为出租住宅。
租售结合是大趋势
今后,租赁住房土地出让会否成为一种大趋势呢?
针对这一问题,凤凰网采访了同策咨询研究部总监张宏伟,他表示,租赁与销售相结合的发展方向无疑是大势所趋。在未来的土地出让中,必然会有一定比例采用租赁运营的模式。目前,这一模式尚处于探索和试验阶段,预计未来将增加此类土地的供应规模。
针对此次上海出让的两块土地,他还指出:
直观上看,这两个区域成为购房需求的集中地带。若销售途径无法满足需求,那么可以转而考虑租赁方式。租赁与销售相结合,这便是一个原因。再者,我认为这两个区域是试点,预计未来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推广。总体而言,在市场上,未来土地出让很可能会采用租赁与销售相结合的模式,我认为上海未来可能会持续探索这一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