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怎样把房子给子女最划算!
房屋过户的主要途径,多数人都清楚,通常包含赠予、承继和交易三种,途径不一样,办理手续的步骤也不同,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也存在区别。
《民法典》的颁布代替了之前的《继承法》,为今后房产转让的走向奠定了基础,去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开始执行,对房产转让的税费进行了修改。房产转让的成本涉及契税、个人所得部分、房产登记费、增值部分、公证费用等,那么,在新的转让规定下,转让的成本如何确定?怎样转让才能最为经济?
一、房产继承
首先,继承发生的条件必须是产权人去世。
优势:通过继承的方式继承房产最省钱!
缺点在于,逝者若未生前订立遗愿文书,其法定第一顺序承继人涵盖后代、双亲及伴侣,通常情形下实施平分遗产,由此引致后代所得比例有所降低。
继承主要费用:公证费等。
依照《民法典》第1123条所述:继承启动时,须遵循法定继承程序;若存在遗嘱,则按遗嘱继承或遗赠执行;倘若签订遗赠抚养协议,便以协议为准。
若存在遗赠抚养协议或遗嘱,就依照协议或遗嘱来分配遗产,倘若没有此类文件,则采用法定继承的方式。
不留下遗嘱,若依照法律规定处理遗产,可能会遭遇诸多难题,例如出现“转继承”情形,导致子女无法完全获得父母房产的归属权。因此,事先订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能够防止许多不必要的困扰。
另外,在获得遗产时,或许要执行遗产继承公证。遗产继承公证涉及法定继承权公证与遗嘱继承公证,这两种情形的操作程序并不相同,法定继承权公证的程序更为繁琐。
判断遗赠有效性的首要条件是审查遗赠是否满足法定条件,民法典第1134条到第1139条一共列出了六种制作遗赠的方式,包括个人书写遗赠、他人代为书写遗赠、电脑打印遗赠、用录音录像设备记录遗赠、临终时口头表达遗赠以及经过公证的遗赠。
《民法典》所规定的六种法定遗嘱形式里,建议当事人订立遗嘱时优先考虑公证遗嘱,即便新版本《民法典》废除了“公证遗嘱具有优先效力”的条款,但在实际操作中,公证遗嘱被确认有效的可能性依然是最强的。
二、房产赠与
房屋赠与是指父母生前直接将房屋赠与子女的行为。
好处在于,在离世之前就将房产过户给后代,这样就能防止其他有继承资格的人分得财产;后代能够自主处理房产;办理流程也比继承要方便得多。
缺点在于必须支付契税,此项税金以房产的评估价值为基准,按照每单位价值的三到五个百分点来核算,因此开销相当可观。
赠与主要费用:契税、公证费等。
对于祖传房产、高级住宅、近期无出售打算的新建商品房等情形,或者对于拥有多套房产的人士以及没有购房资格的群体,通过赠与方式转移产权也并非不可考虑。
要留意的是,在涉及无偿赠送的房产情况下,银行通常视作受赠人未支付对价,未发生真实买卖行为,所以此类房屋无法申请抵押贷款。
三、房产买卖
部分人,在房产过户时,会不采用继承或者赠与,而是挑选以“交易”作为途径,把房产转移给下一代。
好处在于,跟继承和赠与比起来,它最突出的好处是流程简便、迅速;能够方便地直接获得那套房产。
交易涉及购销活动,必须承担多项税收。房产买卖的税款额度很高,会给交易双方带来较重的经济负担。
交易涉及的主要开销包括:流转税和附加税费、个人收入所得税、房产交易税等,不同地区的具体规定可能有所不同。
根据房产是否满五年和是否唯一,分为两种情形处理:房产已满五年且是唯一住房的,无需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个人所得税,只需承担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用等;房产未满五年或非唯一住房的,则需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个人所得税、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用等。
四、以上三种过户方式,哪种最省钱呢?
总的来说,过户有继承、买卖、赠予三种途径,其中以子女继承最为经济,但若父母健在需转给子女,根据律师的测算,普通住宅通过买卖操作更实惠,非普通住宅则赠予更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