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联合印发通知优化房地产政策,调减限购等措施 8 月 26 日起施行

2025-08-31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次数: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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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满足民众基本居住需要,同时兼顾不同层次改善居住条件的愿望,以维护房地产市场的稳定与繁荣,8月2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房屋管理局、财政局、税务局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六个机构共同发布了《关于改进本市房地产相关政策的公告》(简称《公告》),其中涉及减少购房限制、改进住房公积金使用、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条件以及完善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办法等具体措施。《通知》自2025年8月26日起施行。

在调整住房购买限制方面,官方文件指出需要进一步放宽相关规定,具体措施包括,有资格的居民在外围区域购房不受套数约束,针对本市登记的常住居民,以及在本市持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达一年的非本地登记常住居民,在外围区域购买新建住宅或二手房均无套数限制二是成年单身人士按照居民家庭执行住房限购政策。

沪籍住户的家庭成员和沪籍的成年未婚个人,在市郊区域购置房产不受套数限制;在市区区域最多能购置两处房产。非本地户籍的住户,以及非本地户籍的成年未婚人士,在购置房产之前,若在本市持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达到一年及以上,那么他们在外环以外的区域购置房产时不受套数限制;而如果他们持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达到三年及以上,那么在外环以内的区域购置房产时,只能购买一套。

此外,为了增强公积金对购房的支持,《通知》提出改进公积金相关措施。首先,提升了个人用公积金贷款的限额。针对购买二星级以上新建绿色建筑住宅的储户,公积金(包含补充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增加了百分之十五。最高贷款限额由160万元上调为184万元,针对有多个孩子的家庭,首套房贷款额度上调幅度可以累加,从192万元调整到216万元;第二套房贷款的最高额度由130万元提升为149.5万元。

上海住房限购政策调整_上海房产买卖流程_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优化

其次允许动用公积金作为购房首付款。针对在本市购置新建期房的情况,缴存者能够依照流程申请取出个人及伴侣的公积金来支付购房首付款。另外支持公积金同时取现和贷款。即便缴存者已经提取公积金用于首付款,其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依然不受影响。

为了缓解住户购买房产时利息方面的经济压力,《通知》还清晰界定了个人住房贷款的指导方针。银行等金融机构依据上海市市场利率的自律规则以及自身运营情况、借款人信用风险等要素,在利率制定体系上不再对首次和第二次购房实施差别化处理,公平地设定每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利率数值。

另外,为了更好地配合住房限购政策的实施,《通知》明确指出,对于符合要求的非本地常住居民家庭,购买的首套房产可以不缴纳房产税费用;而购买的第二套或者更多套房产,在把家庭所有房产的面积加总之后,可以减去每户人均六十平方米的免税额度。因为个人住宅房产税是每年计算一次的,所以从2025年1月1日开始,满足条件的购房人就能够应用这项规定。

上海出台相关政策,确实能有效推动市场交易更加活跃,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向媒体透露了这一信息,从交易量和价格角度分析,这项政策将带来交易量增加、价格更加稳定的正面效果,新房市场和二手房市场都将因此受益,严跃进还强调,上海是中国房地产市场中非常优质的部分,过去几年的市场表现也一直优于其他城市。当前新政效应预期很好,并会促进市场更为活跃和积极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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