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缴税通知引恐慌,房产税试点早开始并非新征

2025-05-13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次数: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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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上海市税务局发布的一则“缴税公告”在社交圈引起了广泛关注。人们不禁好奇,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据悉,该公告中提及的“个人住房房产税”一词,让众多市场人士感到担忧,误以为房产税在上海正式征收。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上海自2011年起就已经开始了房产税的试点工作。

传言:房产税真要来了?

“征收启动!”、“上海房产税正式实施!”......“@上海税务”发布的缴税通知激起了广泛关注。通知明确指出,纳税人需在12月31日之前支付2016年度的个人住房房产税,该税款的征收范围包括自2011年1月28日起,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购置的第二套或以上住房,以及非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购置的住房。此外,针对家庭人均建筑面积不超出六十平方米等六种特定情形,可以实施减免政策。

有网友认为,这或许预示着房产税即将正式实施,他们根据通知中提到的“适用税率0.6%”推断,房产税的税率已确定,并预计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然而,许多对此事缺乏了解的网友误以为这是一项将在上海市率先实施的新政策,并可能在其他地区陆续推行。更有网友表示,“限价、限购、限贷”政策之后,房产税的出台预示着房地产市场的“寒冬”可能提前降临。

真相:上海试点房产税已5年

这则所谓的“缴税通知”果真是房产税即将实施的前兆吗?事实并非如此。据房产界一位经验丰富的从业者透露,这实际上是一份在年底前发出的“催缴”提醒。值得一提的是,上海房产税的试点工作已经持续了近六年。

2011年1月,上海与重庆两地同步启动了个人住房房地产税的试点工作。在这一试点中,上海版本的房产税征收对象涵盖了上海市居民家庭在本地购置的、作为第二套或以上住房的房产,以及非上海市居民在本地新买的房产。对于上海市居民家庭而言,若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其新购住房将暂不征收房产税。

上海市实行的针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的临时措施中,明文规定:若合并计算的家庭住房总面积人均面积超过或等于60平方米,则需对新增购入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征收房产税;该税款的计算基础暂定为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而税率暂定为0.6%。若该住房在市场上的交易金额未超过本地去年新建商品住宅平均售价的两倍(包括两倍),则其税率将临时降至0.4%。

上海房产税政策的实施情况_上海房产税具体实施方案_上海房产税收新政

若家庭人均面积不足六十平米可享受减免,此外,上海市民在购置新房后的十二个月内,若出售其唯一的旧居,以及包括此在内的其他五种特定情况,亦能免除房产税的征收。

业内专家指出,上海税务局每年临近岁末都会发布催缴公告,最近的一则也不例外。至于这为何会引起公众的担忧,市场分析人士认为,关键在于“房产税”这一议题的敏感性,自2011年以来,上海每次发布缴税通知都会激发起关于此话题的广泛讨论,这一点再次印证了房地产相关政策始终是公众关注的中心议题。

成都“房产税通告”也引恐慌

本月1日,成都市地税部门发布了一则关于房产税纳税工作的通知,此消息迅速引起了当地市民的广泛关注。通知中明确指出,房产税的征收是以房产的原值作为计税的基础,具体操作为:在房产原值的基础上先扣除30%的金额,剩余的70%再按照1.2%的税率进行计算;而对于以房产租金收入作为计税依据的情况,则需按照12%的税率进行征收。”有人就此认为,房产税在成都市“落地了”。

成都市地税局于“通知”发布翌日亦对外澄清,指出该通知涉及的是非个人所有经营性房产的房产税征收,并非新的政策,而是依照198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执行。根据该条例,房产税需按年度征收,纳税人在每年的5月和11月需分两次缴纳税款,2016年11月则是本年度的第二次征税时间。成都市地税部门有关人员明确指出,通告所提及的房产税并非与当前广泛讨论的房地产税相同。

记者经过调查发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个人非用于商业的住宅,比如自住房屋,可以享受房产税的豁免政策;然而,对于那些个人出租的房产或用于经营活动的房产,按照现行的税收政策,是需要依法缴纳相应税款的。

房地产税已进入人大立法规划

行业内的权威人士强调,房产税的实施或许不会立即引发市场的剧烈波动,然而,它无疑会对市场心理产生深远的影响。政府对于房地产市场的调控策略将发生转变,从目前对交易环节的征税转向对持有环节的征税,这将导致整个税收制度的根本性变革。观察上海市近六年的试点情况,2011年该市住宅交易的平均价格是每平方米2.1万元,而到了去年年底,这一数字上升至每平方米3.5万元,涨幅接近七成。这一数据表明,房产税的试点征收对房价的影响并不显著。然而,关于未来房产税全面实施的诸多问题尚未得到明确答案,其中之一便是公众对于“房产税”与“房地产税”这两个概念的区别和适用范围的困惑。

记者观察到,在多个部门对房产税制改革的讨论中,两种不同的表述都被提及,但它们所表达的含义并不一致。所谓“房产税”,是指以房产作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种;相对而言,“房地产税”的涵盖范围更广泛,几乎将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等所有涉房税种都纳入其中,这标志着一场全面的房产税制改革。从权威人士近期多次的谈话中可以得知,房地产税已被正式纳入人大立法规划之中。在实施时间上,通常需要两三年的时间;而有些人则预测,2017年或许会出台相关政策。然而,即便政策出台,从颁布到全面实施,恐怕还需要一段相对较长的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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