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晨十时,上海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中心举办了一场新闻通报会,对上海市推动房地产市场稳定增长的具体措施进行了阐述。
在发布会上,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的主任顾金山对《关于本市住房市场体系与保障体系完善,以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一系列指导意见》的具体内容进行了阐述,并宣布该新政策自今日起正式开始执行。
查违规
进一步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
《若干意见》规定,需借助全市统一的商品房预售许可信息管理系统以及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系统,来强化商品房预销售的管理,以避免出现捂盘惜售的现象。依据本市现行的存量房经纪合同和交易合同网上签约制度,对房产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实施严格管理。同时,还需设立二手房交易资金的第三方监管机制。
增强执法强度,依照法律法规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房产中介机构涉及“捂盘惜售、房价炒作、发布虚假广告、采用非法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同时将相关违规信息录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严格禁止首付贷等非正规金融业务
禁止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房产中介机构进行首付贷款、过桥贷款等场外融资活动,包括自我融资、自我担保以及设立资金池等行为。同时,针对非正规金融机构在房产交易中提供的各类金融业务,将进行专项治理。
严限购
社保缴费从2年提高到5年
《若干意见》强调必须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措施。对于非本市户籍的家庭,购房时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保的年限应提升,具体要求是从购房之日起往前推算,前三年内需在本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调整后的规定是购房前需连续缴纳5年或更长时间。
企业若将所购商品住房重新投入市场交易,须确保持有时间不少于三年,且若交易对手为私人买家,则须遵守本地的购房限制规定。此外,为了加强交易流程的规范性,购房限制的审核程序将被提前至房屋交易备案阶段。
提首付
二套普通自住房首付不得低于50%
《若干意见》明确提出需严格执行差异化的住房信贷政策,并强化对个人住房贷款的监管。对于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若因改善居住环境而再次申请商业贷款购置普通自住型住房,其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而对于购置非普通自住型住房的,首付比例则需达到70%以上。在申请贷款过程中,购房人需保证所支付的首付款系个人自有资金,若违背此承诺,相关失信信息将被记录并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怎样区分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
新举措
鼓励企业自建人才公寓
《若干意见》强调需强化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供应管理。尤其是要拓宽人才公寓住房的筹集途径,倡导具备条件的企业单位自行建设人才公寓(即单位租赁房),并向员工提供租赁服务。同时,启动新一轮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申请接收工作。
加快城中村改造
依据《若干意见》的规定,上海计划构建一个统一且规范的市场房地产信息发布体系。同时,该市将增强住房用地的供应量,并提升中小户型商品住房的供应占比。此外,上海还将推进老旧城区以及“城中村”的改造工程,致力于拓宽符合政策条件的住房困难群体所能享受到的福利范围。
新闻多看点
NEWS
1700套房抢在新政发布前成交
24日,上海单日新房成交数突破1700套。这一现象引发了大量网签需求的激增,以至于上海市新建商品房合同备案系统响应速度明显下降,技术人员不得不紧急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为此,系统签约时间被延长至午夜24时,而网签中心的交易员们也纷纷加班至深夜。
依据中国指数研究院提供的信息,近期上海市一手住宅的日平均交易数量(包括保障性住房)仅为800套;而去年同期,这一数据大约在170套上下。
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所运营的房地产交易服务平台“网上房地产”最新公布的数据表明,截至昨晚24点,上海市新建住宅的签约数量已攀升至1706套;而在短短4个多小时之前,这一数字仅略超1100套。回顾“网上房地产”的历史数据,上个月上海市的住宅总成交量约为1.1万套。
上海市住建委:24日24点前网签的按此前规定执行
24日下午,由于网络签约量激增,交易信息系统出现了暂时性的故障。为了确保系统稳定运行,上海住建委加强了维护工作,从下午2时持续至午夜12时,保障了系统的稳定。在此期间,所有网签操作均按照既定规定执行,直至24日24时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