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调控行政举措:聚焦离婚限购与增值税调整,效果待察

2025-08-24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次数: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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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注房地产领域的难点问题,发布实用价值的干货!

这项房地产调控措施,重点在于处理通过婚姻关系规避购房限制的情况,同时修改了有关增值税的免税期限。将个人售卖住宅时,免征增值税的期限,从两年延长到五年。个人估计,对于增值税期限的更改,可能会造成市场上房源量下降,这样就不能实现调控的初衷。

至于最终会如何,让我们拭目以待!

为了坚决执行中央和国家的指示精神,认真执行国家关于房地产调控根据城市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每个城市制定具体政策的规定,必须稳固地坚持房屋是用来居住的、不是用来投机的原则,建立并完善房地产的长效管理机制,努力稳定土地价格、房屋价格和人们的预期,同时坚持租赁和购买并重,增加房屋供应量,合理调整房屋需求,加强市场监督,推动本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经市政当局核准,市建设委员会、市房产管理局等八个单位共同发布《关于推动本市房地产市场保持稳定与良好运行的若干措施》,自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生效。具体条款请参见↓

《意见》要求严格实施房产购置限制措施。针对分居满三年后购置商品房的情况,其已拥有的房产数量需参照分居前整个家庭所拥有的房产总数来确定。

《意见》规定必须认真落实差异化的住宅信贷措施。要有效推行房地产贷款的集中度控制,增强对个人购房贷款的审慎审查,建议银行机构严格把控个人住宅贷款的发放速度和增长幅度,避免短期内集中发放贷款。促使银行机构更加严密地进行贷款审批,对购房者的首付款经济来源、债务与收入的比例进行更深入的核实。务必杜绝信用贷款、消费贷款、经营性贷款等资金非法流入房地产领域。

《意见》明确了增值税征免期限的变动。个人售卖未满五年的房产时,需缴纳全额增值税;个人售卖满五年及以上的非普通住宅时,按售房收入扣除购房价款后的净额征税;个人售卖满五年及以上的普通住宅时,则无需缴纳增值税。

《意见》着重规范商品房售卖环节的监管措施。严密把控新建商品房售卖计划的报备流程。认真施行商品房售卖中的“一口价”“身份验证”等各项规章。健全新建商品房通过公证抽签方式选房的做法,优先保障无房者解决居住问题的购房需求。强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管理,维护购房者的正当权益。

《意见》要求严格管理房地产市场的交易行为规范。强化对开发商、中介公司以及销售代理机构的管控,实施市场交易秩序的集中整治行动。增强多部门协同执法的效能,构建统一的执法机制,严厉打击囤积房源不售、操纵价格、发布不实信息、故意制造市场恐慌情绪、煽动规避政策限制等违规操作。

依照《意见》的要求,上海方面将致力于改进土地市场的运作方式,调整土地的配置格局,提升商品住宅用地的供给量,特别是在地铁站点邻近的郊县地区以及五大重点城区(南汇、松江、嘉定、青浦、奉贤)要显著提高供应规模;同时要持续贯彻房地产与土地价格挂钩的原则,促使开发商更加审慎地参与土地竞得,以此稳定土地成本。强化对房地产市场的观察,准确分析房地产调控的相关举措,稳固市场信心,引导恰当的居住需求;依法严肃处理虚构消息破坏市场纪律、传播虚假情报影响市场信心等情形。

上海市委、市政府一直非常重视居民住房生活利益,坚定执行城市应尽职责,以保障民众住得安心舒适为目标,全面规划“十四五”期间住房建设,在维持房地产市场稳定运行的同时,着力推动租赁住房建设,提升租赁房源充足度,健全长期租赁相关规定,确保保障性住房供应稳定,以多种方式满足民众的住房需要;此外,还通过迅速推进老旧区域更新、城市内部村居改造、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和居住区环境美化等途径,综合施策提升民众的居住条件。

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

沪建房管联﹝2021﹞48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全面执行国家针对房地产市场采取的根据城市情况制定政策、实施差异化管理的指示精神,坚定不移地遵循将住房作为居住用途而非投机工具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房地产领域的长效管理机制,集中力量控制土地价格、房屋价格和市场预期,倡导租赁和购买住房并重,扩大住房供应量,合理引导住房消费,加强市场监督力度,推动本市房地产市场实现稳定有序的发展,现经市政府批准,制定以下措施:

要继续提升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联席会议的运用价值,借助该组织的平台优势,对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管事务进行引导、整合与推动,明确各机构的职责范围,促进不同部门间的协作与沟通,确保信息交流畅通,增强政策的执行力度,提升政策落实的成效。

增值税征免年限调整_上海房产新政策6.10_上海楼市调控政策

改进土地交易监管体系。调整土地投放布局,扩大商品房项目用地的供给量,特别是在市郊地铁站点附近区域以及五个重点发展区域,即南汇、松江、嘉定、青浦、奉贤新城区,要显著提升土地供应规模。遵循房产与地价同步的规则,促使开发公司审慎参与土地竞购,以此控制地价水平。

必须严格实施房产购置限制措施。若夫妻关系破裂,任何一方在解除关系后三年内购置商品房,其已拥有的房产数量应依据关系破裂前家庭总共拥有的房产数目来核算。

四、更改增值税征纳期限。把个人把房子卖给外人时增值税征纳期限从两年延长到五年。

必须严格施行分化的住宅信贷措施。落实好房地产贷款的集中度控制,强化对个人购房贷款的审慎审查,引导银行机构精确调控个人住宅贷款的发放速度和规模,避免短期内过度放款。促使银行机构增强信贷审批的规范性,对购房者的首付款经济来源、负债收入比例实施更为严格的查验。务必杜绝信用贷款、消费信贷、经营性贷款等资金非法进入房地产市场。

加强商品性住房售卖环节的规范运作,强化新建商品性住房售卖计划的登记手续,认真施行商品性住房售卖中的“一个价格全部透明”“真实身份登记”等各项规章。健全新建商品性住房通过公证机构公开抽签确定购房者的机制,优先保障无房产家庭解决居住问题。增强对预售款项的管控,维护购房者的正当权益。

必须严格约束房地产市场的商业行为准则,强化对房地产开发商、销售中介以及房产经纪单位的管控,实施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集中治理行动。增强协同执法的强度,构建统一的执法力量,严厉打击囤积房源、操纵价格、发布不实信息、故意营造市场恐慌情绪、煽动规避监管政策等违规违法行为。

实施租赁与购买并行的政策,持续健全房屋租赁制度,增加公共租赁住房的惠及范围。运用新建、结合建设、改造等多种途径,实现租赁住房的有效供给来源多样化,参与主体多元化。制定租赁住房发展的辅助性扶持措施,确保住房租赁市场的运行规范有序。

迅速推动老旧区域更新工程、城区内乡村区域改造等城市再开发计划。迅速推进中心区域连片二级以下老旧房屋更新,主动开展乡村区域改造,保证征收安置住房供应。迅速推动老旧房屋进行翻新和改造,着力推进现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开展住宅区“美好家园”建设新三年方案,通过多种途径提升民众的居住条件和环境水平,切实提高居民的居住体验。

强化政策宣讲力度。提升房地产领域信息搜集与分析能力,准确阐释相关调控方略,稳固市场心态,倡导理性购房行为。严肃追究编造虚假信息扰乱市场格局、传播错误言论影响市场走向等违法情形。

本意见自2021年1月22日起施行。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请联系:

吴取彬律师

隆安(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1号港汇广场1座11层

联系电话:13817276735

邮箱:wuqubin@longan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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