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海限购等多项政策调整,含户籍限购详情

2025-06-02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次数: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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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4年,上海对限购政策、税费规定、商业贷款条件、公积金贷款要求、中小户型面积标准、土地拍卖溢价限制以及计分制度等方面均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上海户籍限购政策:

上海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购买住宅时,享有两套购房名额,若家庭拥有多个子女,则可额外增加一套购房名额。

上海本地户籍的单身居民在本市仅能购买一套住房;若拥有一个未成年的孩子,则可额外购买一套;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孩子(其中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则可额外购买两套。

大陆非上海户籍限购政策:

大陆居民家庭若非上海户籍,在上海市购房时仅限购买一套房产,而对于拥有多个子女的家庭,则可额外增加购买一套住宅的机会。

所购买的住宅位于城市外环线以内,购房者在提交网签申请前,需出示夫妻任一方的社保缴纳记录或个人所得税缴纳凭证(以下简称“个税单”),且这些记录需显示在过去39个月内,该方已连续缴纳社保满36个月。

所购住宅若位于外环之外,需出示夫妻任一方在网签日期前15个月内的社保缴纳记录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且该记录或证明需显示连续缴纳了12个月;若所购住宅位于崇明区,则社保或个税必须在崇明区缴纳。

大陆非上海户籍的单身居民,在本市购买住宅数量有严格限制,仅限购买一套(特别指出,位于外环以内的新房购买也受到限制),若他们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子女(其中至少有一个是未成年人),则可额外购买一套住宅。

所购买的住房位于城市外环线以内区域,购买者需在网签日期前39个月的时间内,出示至少连续缴纳满3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者个人所得税缴纳凭证。

所购房产位于外环线之外的,需出示在网签日期前15个月内连续缴纳满12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若是在崇明区购买住宅,社保或个税的缴纳地则需在崇明区。

自2024年5月28日起,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或单身者,若在是日之后将其在上海市所拥有的所有住宅成功售出并完成过户手续,则可依据置换性购房规定,购置新的住宅。在此过程中,无需提供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证明,但购买的新房数量限制为一套。

对于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且积分达到120分、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三年及以上的非上海市户籍居民家庭,他们在购买住房套数(不包括税费)时,将享有与上海户籍居民家庭相同的购房待遇。

其他特殊群体限购政策:

境外人士、港澳台同胞在本市购房数量被限定为一套,前提是他们在中国境内没有房产,并且需出示在网签日期前已连续满一年的有效本市劳动合同以及相应的社保缴纳证明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方可在本市购置一套用于自住的住房。

非上海户籍的驻沪部队现役军官在本市购房数量有严格限制,仅能购买一套住宅,且需出示军队团级或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而原籍为上海户籍的军官,则需遵循上海市户籍购房的相关限购规定。

上海地区在读的博士生,在本地购房时受到限制,仅能购买一套住宅。此类人士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在读状态、原籍地为大陆且非上海户籍、因就学而迁入学校集体户口。他们需要前往学校所在地的派出所获取户籍证明,并从学校获得博士在读的证明文件。

4、上海进站博士后,在本市限购 1 套住宅;

在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的特定区域,我们实施了更为细致的购房政策。对于那些在新片区工作且居住地与工作地分离的居民,他们在遵循现行的住房限购规定的同时,还有资格在区域内额外购买一套住宅。这一举措旨在推动居住与工作的平衡发展。

企业购房限购政策:

在大陆登记注册的企业,若在本市购置竣工于2000年之前、面积小于70平方米的二手小户型住宅供员工租赁,则不受购房套数的限制;而若购买其他类型的住宅,在本市则仅限购买一套,并且必须在网签备案日期之前,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2)……。

本规定仅适用于在我国大陆地区注册的企业,而那些在境外、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则不具备在上海购置住宅或非住宅性质房产的资格。

本市企业近年来缴纳的税款总额未达到500万元者:

①企业设立年限已满5年;

②企业在本市累计缴纳税款金额已达100万元人民币;

企业员工数量需达到10人或者更多,并且必须已在该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超过五年。

在本市,对于最近几年缴纳的税款总额达到或超过500万元的企业,在购买房产时,将不受关于企业成立时间长短和员工数量等方面的限制。

家庭名下拥有的住房套数计算

居民家庭已拥有住房,具体包括:

①已经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住房;

②已完成网上签约但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住房;

新建商品住房若已取得认购资格,但尚未实际成交,其入围资格将被取消,且在撤销资格后可从名单中移除。

在限购政策正式执行之前(以下简称限购期前),对于拥有上海户籍的购房家庭,若夫妻双方各自与父母共同拥有不超过两套住房(即2套或以下),并提交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则这些住房不计入限购套数;同样,若上海户籍的购房者在未成年期间与父母共同拥有不超过两套住房(即2套或以下),并提供了亲属关系证明,这些住房同样不计入限购套数。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规定分数、在本市已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三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在购房前,若与父母共同拥有两套住房,需出示亲属关系证明,这些住房将不计入其购房套数限制。

法拍房限购:

自2021年3月8日始,上海地区的法拍房产将受到限购政策的约束,有意购买此类房产的个人必须具备上海市的购房资质。

赠予房屋限购:

自2021年7月24日开始,若以赠与形式进行房屋转让,接收方必须遵守国家及本市的相关住房限购规定;此外,该房屋在接下来的5年内仍将被计入赠与者的住房拥有数量中。

购买二手房需要注意以下房屋(能否正常上市交易)

对于新推出的、可积分换购的住宅项目,若购房合同在完成网络备案并登记后,其时间未超过5年限制。

动迁安置房小产证不满3年的或大产证和动迁协议均不满3年的;

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的;

有居住权登记及租赁备案登记的房屋;交易房屋存在违章搭建的;

交易房屋签约前被查封房的;

交易房屋为集体产权房(乡产、军产、校产房)的;

交易房屋为公有住房(承租房、公租房、廉租房)的;

交易房屋涉及诉讼,判决书未下发,法院未出具判决生效书的;

交易双方商定不进行产权过户登记,整个交易过程均以委托公证的形式来处理房屋买卖的相关手续。

2025上海房产税政策_上海户籍限购政策 2024_上海非户籍限购政策 2024

房产税相关政策(个人家庭购入商品住房)

(1)房产税政策的出台时间:2011年1月28日;

(2)房产税的起征时间:产证登记日期的次月开始征收;

(3)房产税年度截止缴纳时间:每年12月31日前缴纳。

若未按时缴纳房产税,将面临滞纳金的处罚,该滞纳金按每日未缴税款金额的万分之五计算。

(一)房产税的征收对象:

房产税的适用范围包括那些在起征点之后于本市购置了商品房,并且不具备免税资格的个人及团体。

(二)房产税的税率:

上海房产税暂用税率为0.4%、0.6%,具体政策如下:

新购置的住宅,若其每平方米价格不超过91954元,则适用的税率为0.4%。

新购买的住房,若其单价超过91954元每平方米,则适用的税率是0.6%。

(三)房产税的计算公式:

新购置房产的计税面积乘以该房产的售价,再乘以70%,然后乘以税率,最后除以1.05。

该公式得出的数据代表的是全年的房产税数额,而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应当根据实际的时间段来计算当年应缴纳的税款。

(四)房产税应税面积计算公式:

若家庭现有住房总面积与新增购置的住房面积之和不超过家庭成员总数乘以每人的60平方米,则该家庭的应纳税面积将为零。

若家庭拥有的住房总面积,包括现有住房和新增购买的住房,超过了家庭成员人数乘以60平方米,那么需纳税的面积将根据不同情况计算:如果现有住房的人均面积已经达到或超过60平方米,则需纳税的面积即为新增购买的住房面积;反之,若现有住房的人均面积低于60平方米,那么需纳税的面积将是新增购买的住房面积加上现有住房面积,减去家庭成员人数乘以60平方米。

(五)房产税免征条件及优惠政策

1、上海户籍单身优惠政策

(1)买方名下在本市无任何住房,免征房产税;

在2011年1月28日之前,客户与家长共同拥有住宅,并且家长持有上海户籍的情况下,客户即拥有购房资格。对于首次购房,客户可以享受房产税的减免政策;而对于非首次购房,则需根据房屋面积缴纳相应的房产税。

在2011年1月28日之前,客户与父母共同拥有的住房,若父母属于外地户籍并且满足减免房产税的条件,那么只要客户具备购房资格,就可以免除房产税;反之,如果父母不符合减免房产税的条件,客户此次购房在房产税的认定上将被视为第二套房产,需计算与父母共同拥有的房屋面积比例。

2、夫妻均为上海户籍的已婚家庭:

(1)家庭名下在沪无任何住房,免征房产税;

若夫妻双方均持有上海户籍,且在2011年1月28日之前与父母(均为上海户籍)共同拥有住房,且家庭在本市无其他房产,那么在满足购房资格的情况下,首次购置房产将享受房产税的减免;若家庭已拥有其他房产,则所购房产将被认定为家庭第二套房产,且与父母共有的住房面积亦需纳入房产税的征收范围。

3、上海户籍和外地户籍组成的上海家庭

在2011年1月28日之前,若外地户籍一方与父母或上海户籍一方与外地户籍父母在本市共同拥有住房,且该家庭名下并无其他房产,那么,如果父母满足购房减免房产税的条件,那么在具备购房资格的情况下,他们再次购买的住房将视为首套房,可以享受房产税的减免;反之,如果父母不满足购房减免房产税的条件,那么在房产税的认定上,该住房将被视为家庭第二套房产,且与父母共同拥有的房屋面积也将被纳入家庭住房房产税的征收范围。

若家庭在上海拥有独立房产,且在满足购房条件的情况下再次购置房产,该房产在房产税的认定上将被视为第二套房产。若客户方与父母共同拥有一套住房,那么这部分共同拥有的房产面积将一并纳入该家庭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内。

4、外地户籍房产税免征条件

若您所持有的《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限内连续满三年,或者积分已达到120分,那么您此次购房将可以直接申请免除房产税。

若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该证在有效期内尚未连续满足三年要求或积分未达到120分,则需先行全额支付房产税。待居住证持有时间累计满三年或积分达到120分之后,方可申请房产税的免除,并请求退还自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以来所缴纳的房产税。

5、境外个人、港澳台居民房产税免征条件

在沪居住的境外人士,若其“居留许可”连续有效且累计时长已达到三年,则可在申报税收时直接申请免除房产税;若居住时间不足三年,则需先行缴纳房产税,待满足三年条件后,方可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此外,持有B类证件(即海外人才引进类居住证)或中国绿卡的个人,也可直接申请房产税的免征。

台湾同胞在沪所持的连续三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证明、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证明,或者持有连续三年且在有效期限内的“台湾同胞居住证”,均可直接申请免缴;若不足三年,需先行缴纳房产税,待累计满三年后,方可申请免缴并请求退还此前已缴纳的房产税。

持有满三年的《港澳居民暂住证》、个税单、社保单或就业证,港澳居民可申请免征相关税费。若持证时间不足三年,则需先行缴纳房产税,待达到三年期限后,可申请免征并要求退还此前所缴房产税。

(六)上海户籍人士申请同住人减免房产税的条件

(1)上海户籍人士申请同住人减免房产税的条件:

申请人同居者为其父母或已成年子女;该同居者持有上海市户籍;该同居者家庭在本市并未拥有任何住房产权。

同住者与申请人需在同一个户口簿上登记,或者他们的户籍应位于申请人所拥有的房产内,无论是自有的还是新购买的住宅。

在成功申请共同居住人资格后,申请人将有权获得房产税减免,具体减免面积为每人可享受60平方米。

房产税其他政策

(一)房产税减免的特殊情形

1、驻沪军官家庭购房:免征房产税;

2、在沪就读博士家庭购房:免征房产税;

3、进站博士后购房:免征房产税;

动迁补偿金用于购房,可享受房产税的减免优惠;如需了解详细的减免政策,请向本区域交易管理中心的同事咨询,或者直接前往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进行咨询。

企业以自身名义购置的房产,在持有该房产的过程中,必须按季度支付房产税。房产税的具体计算方法,客户有权自行决定。

(1)计算方式一:购入的税务核定价×80%×1.2%;

(2)计算方式二:月租金×12%×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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