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东莞楼市新政来了,离婚购房、新入户购房要求有变

2025-09-02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次数: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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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东莞楼市新政来了

离婚购房、新入户购房要求有变

重点!

外地来本市定居的家庭,要是想在本地购置第二套房产,无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都必须在买房那年开始往前数四年,每个月都在本市正常交社保,总共要交满三年。

夫妻若已分开生活,任何一方从决定不再共同生活开始算起,两年之内买了住宅,他或她名下的房产数量要按照分开前整个家庭拥有的房产总数来算。

新迁入的居民家庭,若要购置首套新建商品房,必须满足两个条件,首先是在本市定居半年以上,其次是在购房前二十四个月里,每个月都持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且这个记录要完整六个月。

二月份二十七日,东莞市住建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分行以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会,公布《关于强化房地产市场管理措施的通告(东建〔二零二一〕六号)》(简称为“《通告》”)。该《通告》从二零二一年二月份二十七日开始执行。

南都记者从《通知》获悉,新政对商品住房限购年限进行了调整。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要购买本市第二套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商品住房,需要满足特定条件,具体是,购房之前,要在本市连续不断地每个月都缴纳社保,持续三年时间,而且这三年里的社保记录必须是连续的,不能有中断,同时,这三年里的社保记录必须是在本市缴纳的,不能是跨市缴纳的,夫妻如果离异了,那么任何一方在离异后两年内要购买商品住房,其拥有的住房套数要按照离异前整个家庭拥有的住房套数来计算,新入户的居民家庭要购买本市的第一套新建商品住房,需要在落户之后等待半年时间,同时,在购房前两年内,也要连续不断地每个月都缴纳社保,持续半年时间,而且这半年里的社保记录也必须是连续的,不能有中断,同时,这半年里的社保记录也必须是在本市缴纳的,不能是跨市缴纳的。

以下为《通知》原文:

根据上级机关相关指示精神,明确住宅以居住功能为主,防止其成为投机工具,执行差异化调控政策,强化地方政府管理职责,有效控制资产价格异常波动,推动本地市场保持稳定,现就具体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调整商品住房限购年限

从本通告生效开始,外地人士的家庭若想在本市购置第二套房产,无论是新建的还是二手房,都必须在买房那段时间往前推算四年,在这段时期内每个月都在本市持续缴纳社保,总共要达到三年的要求。

结婚双方若已分手,任何一方在分手后两年的时间里购置了住宅,那么他或她名下的房产数量,应依据分手前整个家庭所拥有的房产总数来核算。

新迁入的住户,要是购置第一套新建商品房,得先在本市定居半年以上,并且购房前两年每个月都要持续交社保,不间断地缴满半年。

公司需要先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并完成注册登记,时长必须达到两年,这样才有资格购买住宅性质的房产。

二、进一步加强房地产金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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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住房贷款方面的政策。广东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组织经过研究,同意对我市住房贷款方面的政策提出以下规范:

居民家庭若在本市没有房产,同时也没有住房贷款的记录,包括商业性房贷和公积金贷款,那么,购买普通住宅时首付款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而购买非普通住宅时首付款比例则要达到百分之四十。

本市居民家庭名下没有房产,但有已还清的房贷记录,或者名下只有一套房产且房贷已还清的,要买普通住宅首付款至少要付四成,要买非普通住宅首付款至少要付六成。

(三)若住户仅有一处房产且相关贷款尚未还清,购买常规房产时首期付款需占房价至少一半,购买非常规房产时首期付款比例则要达到六成。

对于已经拥有两处或两处以上房产的住户,不再批准提供商业性质的个人房屋贷款。

需对房地产行业金融环境作出优化调整,必须严格施行分化的住宅信贷措施,落实房地产贷款占比的管控要求,强化对个人购房贷款的审慎态度,引导银行机构控制好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步调与速度,避免短期内集中放款。要督促银行机构提升信贷审批工作标准,对购房者的首付款构成、负债收入水平加强查验。务必阻挡信用类贷款、日常消费贷款及商业运营贷款等资金非法流入房产交易领域。

三、加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指导与监管

面对本市房产市场出现的新状况,要坚决控制房价快速攀升的趋势。要依据住宅项目的体量大小、价格高低以及对区域房价的作用,进行细致的分类管理。对于新建商品房项目的申报价格,如果超过了当地镇街(园区)近期同类在售项目的申报价格,或者是超过了该项目之前的申报价格,那么就暂停发放预售许可证,或者暂时不办理现售备案手续,等到具体申报细则公布之后,再按照那些细则来执行。

四、强化房地联动调控机制

以稳定地价房价预期为调控方向,需改进土地市场运作方式。今年住宅用地供应面积要达到300公顷以上,以此减轻商品住房供需紧张状况。要调整住房供应构成,提升中小户型普通住宅供应占比,同时增加住房供应总量,使供需关系更为协调。要增强人才住房保障力度,今年需准备5000套以上的人才安居房源。必须严格执行住宅项目配套建设保障性住房的规定,妥善完成移交政府的保障性住房的出租与出售任务,迅速推进价格管控住房的建设与分配试点计划,尽快使符合资格的人才和特定帮扶对象获得政策带来的好处。

五、完善房地产市场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

完善房地产交易信息收集与交流平台的建设,增进与外部专业组织的协作,强化市场动态的考察与评估,精准掌握行业发展趋势、地方差异特征,迅速探讨并推出合理对策,防范行业隐存危机,控制非理性购买行为。

优化二手房网签价公开流程。首季公布首批重点镇街部分交易频繁二手房楼盘的网签价信息,根据情形逐步拓宽统计镇街覆盖面,并提升公布楼盘规模。增强二手房价格公开程度,促进市场平稳成交。

六、持续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需严格管束建筑物业开发公司、房产销售中介机构、房产经纪组织。要不断整治房产市场交易环境,增强协同执法的力度,提升联合行动的效能。严厉打击隐瞒房源、收取额外费用、价格不透明、虚假宣传、发布不实房源信息、制造和传播谣言、变通政策限制等违规做法,对相关企业和个人依据法规实施约谈、预售资金监管升级、中止网签、勒令停业、取消执业资格、注销经营许可等惩戒,同时强化公开曝光,将涉嫌违法的案件移交司法部门审理。

本通告从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早先的相关政策条款,若与本通告内容存在出入,均以本通告为最终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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