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常见的纠纷有哪些?
01
逾期交付房屋引起的纠纷
若卖方未依照合同规定的期限交付房屋,除非存在合理的解释,例如买方延迟支付款项,否则卖方须对买方承担违约后果。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履行交房义务,并索取相应赔偿,赔偿金额可参照同类房产的租赁费用确定。
02
逾期办理过户手续引起的纠纷
交易双方中任何一方都可能打算违约,因而拖延办理房产过户,但买方打算违约时通常选择不支付购房款,卖方则往往不办理过户手续。当卖方拒绝办理过户时,如果买方对这套房产决心很大,就必须尽早提起诉讼,同时为了防止卖方将房屋转卖给别人,最好申请对房屋进行财产保全。
03
要求返还定金引起的纠纷
[id_18708968[id_993068477]]在这种情况下,买家不想购买房屋,定金应当返还。
04
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或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引起的纠纷
要求终止协议或宣告协议作废,通常是因为对方存在严重违背约定的情况,此类案件常常同时提出补偿要求,法官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会考量双方过失的差异,从而决定各自应负的义务。
05
因“黑白合同”引起的纠纷
“黑白合同”也称作阴阳合同,是在二手房交易环节里,交易双方针对同一套房产签订的不同价位协议。提交房产交易管理机构备案的称作“白合同”,仅用于备案用途。双方私下保留的称作“黑合同”,它反映了交易的实际成交价位。当“黑白合同”存在价格差异引发纠纷时,通常以签订时间较晚的合同金额作为最终依据。只有当有证明显示原先合同中的价格系为了逃避税务或骗取资金而订立的不实条款时,才可以不予采信。
务必留意,这项举证义务须由提出质疑者履行,换言之,凡是对先前合同的真实性存疑的,就必须负责提供证据。然而,这项条款并非周全,毕竟两份契约的订立时间未必有先后顺序,或许系同时完成。倘若坚持以时间在后的合同作为依据,那么此时便难以判定哪一份才是“时间较晚的合同”。所以关键是要证明哪一份合同的价格才符合双方的真实意愿。
06
因户口迁移引起的纠纷
房屋到手时,买方察觉到住宅里留有卖方或他人的户籍,即便契约上明确卖家需确保迁出户口,但这类争议提交给审判机构也不会被审理。因此此类争议现阶段无法借助司法程序处理。
如需上海法律方面的帮助,请致电崔萍律师,号码是13564123557。
【版权声明】:
本篇内容包含的图片和文字资料均从互联网上获取,其知识产权归属原作者,仅能作为个人研究学习的资料,不允许用作任何商业活动,若遇到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相关事项,请在三十天内与相关方面沟通,要求移除该内容。
崔萍律师,是上海科尚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同时担任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信访接待律师顾问团的成员,并且是上海市普陀区交警支队调解委员会的委员,此外,她还是上海市普陀区企业服务中心的咨询律师。
崔律师长期从事法律事务,法学理论根基扎实,实践经验非常丰富,一直坚守诚信服务、勤勉负责的准则,奉行为客户争取最大合法权益的宗旨,因此获得了众多客户的高度评价。
提供法律支持涵盖房产争议、家庭关系矛盾、车辆碰撞事件、工作相关纠葛、金钱借贷矛盾、身体受伤补偿、各类协议争议等民事事务范畴;承担刑事案件中的辩护工作;为商业机构提供法律协助等。
联系电话:13564123557
------------------